如果适用普通程序,需要的时间为六个月,案情复杂需要延迟的,可以延迟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需要的时间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49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适用普通程序,需要的时间为六个月,案情复杂需要延迟的,可以延迟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也就是需要的时间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49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