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指的是现役军人的直系亲属和配偶,或者军人自幼依靠其长大,现在又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军人在为国家贡献或从事军事行动的同时,军人家属同样也做出了巨大的牺牲,所以为了解决军人的后顾之忧,为了让军人可以更安心的在部队工作,军人家属也享有了相应的社会福利待遇。
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或未婚干部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来部队的车窗费用如地方不能报销,则由部队报销,一年仅一次。随同干部、职工调动工作、转业、复员、离休、退休、退职的家属,其差旅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在乡军人家属的医疗优待也分为几个方面:半费或者免费待遇、医疗包干待遇、领取医疗补助费,具体内容可查询当地医疗组织。
军人家属住房待遇规定较多,大概有以下几点:干部牺牲或病故后、符合离休条件的老干部、住城镇的未随军干部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官和士官家属住房,由家属所在单位分配住房,在单位分房时可享受双职工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房管部门负责解决住房。
另外还有军人婚姻保护法、军属抚恤待遇、探亲条例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