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标准与两个因素相关,一是缴费基数,二是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一般依据职工上年度12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平均标准确定。缴费比例包含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各缴纳5%-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和单位各缴纳1%-5%。
法律依据: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0公积金缴费比例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20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