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即需要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当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