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属于共同犯罪,根据情节轻重每个人判刑不同,情节轻微者可能免除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主犯,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比如甲是团伙诈骗的主犯,乙是从犯,如果乙的犯罪情节轻微,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