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是国家机关,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派出所执行全国统一的作息时间,早8点到12点,下午2点到6点,周六和周日只有值班人员,并且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下午16:00。
公安机关(包括派出所)是全年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的,休息日与法定假一样要上班。但是,这些部门只包括治安科、刑侦科、办案队、巡防等,对于户政科等是上班制度,双休是不上班的,办户口迁入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
公安局的工作职责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