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不属于任何部门,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而中国消费者协会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组织机构: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组织机构是理事会。理事由各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下同)以及各有关方面的消费者代表协商推举产生。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协会的日常工作由常设办事机构承担,秘书长、副秘书长专职管理,并向会长负责。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经费由政府资助和社会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