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以离婚协议书作为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法院依法做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以及仲裁机关做出的裁决,和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等中的财产部分可以被强制执行外,其他文书在未经有权部门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当事人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仅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了形式上的审查,故其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都不能认为离婚协议合法、有效。最后,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当事人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