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需要高额保费的理财产品,家中子女就读收费高的私立学校。
2、在外出需要乘坐交通工具时,购买轮船、飞机二等以上的舱位。
3、租赁高档的宾馆、公寓等作为办公场所。
4、在星级以上的酒店、夜总会等消费场所进行高消费。
5、乘坐其他动列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和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等非工作和生活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6、扩建、新建以及装修高档的房屋或购买不动产,购买非经营时必需的车辆。
限制高消费,主要对拒绝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这种方法会一定程度的限制住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让其觉得痛苦,以此达到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自己义务的目的。此外限制高消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被执行人的财产减损,如果被执行人选择买房或租赁高档写字楼等高消费行为可能会使得需要偿还的财产增加,这样对于法院判决的执行会更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