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地上拾到宝,问天问地拿不到,意思是说在地上捡到值钱的东西后,就属于拾到的人,其他人是要不回的,但这句话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捡到东西应该归还给失主,这个是属于人们的道德素养考虑,但是生活中,捡到东西之后失主一般都很难寻找到,所以很多行为人就会将遗失物据为己有,也有很多人会先代为保管。捡到东西不还,涉嫌侵占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