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委托书的时效按由双方自由约定。没有约定的,要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有明确委托事项的,自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2、有明确委托事项办理期限的,自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止;
3、没有确定委托事项,委托事项长期存在的,委托长期有效。只有等撤销委托时才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