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案件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