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始皇帝嬴政开始,以皇室为最高权威的集权专政基本贯穿了中华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直到辛亥革命。
数千年里,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将一切异己扼杀在摇篮里,任何针对皇帝和皇室的罪行处置都变得非常严厉,于是株连这种形式应运而生。
对于那些谋反者,株连九族似乎是能想到的最严厉的方式。在隋文帝时,株连被短暂废除,而隋炀帝时又复行并扩充至九族。
在唐代,密谋或者煽动叛乱,其父和儿子将被处斩,所有女性亲属、14岁以下的儿童以及三代以内所有男性亲属将沦为女婢。甚至,对皇帝开的药方若服用后有所不适以及损坏御用交通工具都会被当成叛乱而被治罪。
之后,株连的范围似乎更广,甚至还有过株十族的例子。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连坐”。
连坐始于西周,秦律大规模使用,汉律依然沿用。一人犯错,他的邻居、家人都要受到责罚。连坐并不是中国独有,英国的十户联保(Frankpledge)、温彻斯特法(Statute of Winchester)都有这样类似的集体责罚条例。二战中,德国对犹太人也有类似的战俘处罚规定。
连坐成了当时的征服用这种大规模的责罚来恐吓人民的手段,同时也是一种让人民互相监督的办法。当时的帝国希望用此方式来解决官吏不多而需要管辖的百姓很多的情况,即治理国家要靠全民之参与。
连坐和株连很类似,但连坐可以适用于较轻的刑法,并且主要是一个团体,比如邻居也可能受到影响,但株连及满门抄斩主要针对其家人和亲属,并且一般都是谋反之类的重罪。
株连对于政府执法者或者皇室的好处除了具有强大的威慑力,还在于没有后患。
不管是小说还是影视剧,经常能看到被小说家或者剧作家用的一个古装题材便是复仇。很多主角生存的目的就是复仇,如A杀了B的父亲,B找到A的时候已经死亡,便杀掉了A的妻子和孩子,孩子中有一人幸免于难,于是苦练武功很多年,最终找到B,杀掉了他和家人,然而B的孩子中又有人一人幸免,继续开始周而复始的复仇循环。
可见复仇的义务都是建立在亲缘纽带上,但斩草除根,以绝后患,便从理论上杜绝这种有可能的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