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可以有效促进社会进步,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维护民族尊严、民族团结。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
普通话,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现代标准汉语,是一种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北方官话为基础方言、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
汉语不等同于普通话,推广普通话目的是为了消除方言隔阂,有利于社会交际,普通话作为联合国工作语言之一,已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
规范汉字指的是经过整理简化,由国家以《简化字总表》与《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形式,正式公布的简化字与传承字,繁体字与异体字属于不规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