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为一种学前教育机构,用于对幼儿集中进行保育和教育,通常接纳三至五周岁的幼儿。
入学条件
年满3岁的适龄儿童,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本市户籍:家长需提供户籍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
1、符合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原件。
2、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3、在杭州市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