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同姓的人可以称为本家,或者家门。本家旧指已嫁女的娘家,也指代老家、原籍或原来的家,同姓、同宗者亦可称作本家。在很多地方把同姓称为“家门”,如重庆话“家门儿”就是同姓人,湖南长沙话“家门”也指同姓。
古代社会,人们相互之间的称谓,有一个总的原则,概括起来就是:“家大”,“舍小”,“令他人”。
当向别人介绍或提起家中比自己辈分高的人时,一定要在称呼前加一个“家”字。
比如:“家父”、“家母”、“家兄”、“家嫂”。
如果向别人提起自己的晚辈时,要在称呼前加一个“舍”字。比如:“舍侄”、“舍弟”、“舍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都不是第二人称,切不可对着自己的父亲称“家父”,对着自己的弟弟称“舍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