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损一千自损八百的意思是表面上是己方获得胜利,实际上是双方两败俱伤,即损人不利己,不值得。由于《增广贤文》成书于明代,后历经几百年演变,这句话最终演变为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消灭敌方一千兵马,而我方损失八百多,从表面上看,我方与对方将士战斗,成功击杀对面一千余人,而自己却损伤八百多人,这和对面的所损失的相差不几,我方并没有占到多大的便宜,和敌人正面硬打,并不能是我们占到多大的好处,这对作战来说不是明智的举措。
自古以来,兵法讲究避其锋芒,攻敌之弱,不战而屈人之兵乃是上上乘的举措,用最小的消耗去赢得一场战争是最为划算的,而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样的谋略在战场并不是上策,不能很好的取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