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堂大人是明、清总督称呼。明代各衙署之长官因在衙署之大堂上处理重要公务,故称堂官。清朝沿袭明朝制度,称各官署长官为堂官,各省总督因例兼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故通称部堂。
清朝时对统辖一省或数省行政、经济及军事的长官称为“总督”,尊称为“督宪”、“制台”、“制军”等,官阶为正二品,但可通过兼兵部尚书衔高配至从一品。与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务的巡抚不同,总督兼管数省,同时在政务之外也兼掌军务与经济。有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四川总督、闽浙总督、云贵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东三省总督和陕甘总督。此外明清也有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等专管某项政务的总督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