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相当于现在的县级以下的市。郡是古代行政区域,始见于春秋时期。在秦代以前比县小,自秦起比县大,称为郡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汉代起,郡成为州的下级行政单位,介于州、县之间。隋朝废郡,县直隶于州。
汉郡的发展
汉初的王国不但统率侯国或数县,而且常常兼数郡之地,严重地威胁和阻碍了中央的统治权。高祖于秦郡外增置26郡,其中三分之二的郡是在诸侯王国内。
文帝、景帝、武帝多次削藩,令诸王不得自治其国,所属官吏皆由天子授予。景帝时,一诸侯国便只领一郡,王国和郡自此在行政区划上才处于同一级别。
东汉初,光武帝考虑到连年战争、国空民虚的情况,为减少官役,与民休息,对郡、县曾大加并合,使其成为较稳定的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