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资,不过是临时工资。
1、在见习期内不会评定正式的工资,只发给临时的工资。且在见习期间领取的临时工资标准,一般是由国家规定的。而见习期间的待遇和见习期满的定级工资,分别是由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规定的。
2、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
3、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向当地人事部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核定定级工资,《转正定级表》归入个人档案。
教师实习分三个阶段:
1、旁听指导教师的课,并与指导教师讨论;
2、在教师指导下备课、上课,并听取指导教师的讲评;
3、独立备课、上课,每周最多8节。
4、实习教师可以参加实习学校的教师会议和其他活动。经指导教师同意,也可以做教学实验。结束时,由学院评定成绩并写出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