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厅级。
公安厅:
公安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置的,是省(自治区)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自治区)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分局、派出所是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行政类别:厅级。
扩展资料
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事件等。
内设机构:
公安厅一般的机构设置为:办公室、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警备督察、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禁毒、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边防管理、消防管理、监所管理、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制、信息通信、装备财务、宣传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