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买房后可以提取公积金,注意准备资料提交即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购买、建造、推翻、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当事人贷款买房的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全款或贷款买房自住。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