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工作指的是在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从事工作。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专技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专技八至十级。
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专技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助理级岗位是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岗位是十三级。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