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的房子是不能买的,因为贷款银行在原房屋上设立了抵押,而根据《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91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也就是说,房屋产权人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房屋,除非购买人愿意替房屋产权人代为还清银行的债务,也就是买房人先替贷款人还清银行贷款,才能买卖该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