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开始限行,结束时间未知。工作日7:00至21:00限行。
工作日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具体为:
周一限行1和6
周二限行2和7
周三限行3和8
周四限行4和9
周五限行5和0
限行范围
东三环(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法律依据: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