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但是有妨碍侦查的情况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了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妨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但是有妨碍侦查的情况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了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妨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