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礼,有三个层面的含义。
第一,礼表示礼法,在中国封建制时代,礼法有着广泛的约束力。不仅庶民,而且君主,都在礼法的约束之内。君臣关系也是礼法关系,即使贵为君主,若违背礼法,臣可以提起诉讼,可以自行解除君臣关系。
第二,礼又表示是礼俗,即习惯法、社会自发秩序。这里的礼不是君王所立,而是来自传统、习俗,来自对人情常理的承认,来自圣贤对自然法的发现。用儒家的话来说,这叫做“因俗制礼”、“则天垂法”。
第三,“礼”还可表示为礼仪。作为天道、天理、自然法的礼是看不见的,作为规划体系的礼也是不可见的,但礼还需要有一套完全可见的仪式来体现、来表达、来强化,而这套仪式就是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