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是:本质与现象是揭示事物内部联系和外部表现相互关系的一对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决定事物性质和发展趋向的东西。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是本质在各方面的外部表现。本质和现象是对立统一关系。
两者相互区别:
1、现象是事物的外在方面,是表面的、多变的、丰富多彩的、肤浅的。本质是事物的内在方面,是深藏的、相对稳定的、单纯的、深刻的。
2、现象是感觉器官可以直接感知的,本质则只能运用抽象思维,间接地被人认识。
两者相互联系:
1、两者相互依存,本质只能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只能是本质的表现,现象与本质统一在同类事物中。
2、现象是人们认识本质规律的向导,人们只有认识了现象,借助抽象思维,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