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在清明节时节就有插柳植树的传统,历史上最早在路旁植树由一位叫韦孝宽的人于1400多年前从陕西首创。中国的植树节由凌道扬和韩安、裴义理等林学家于1915年倡议设立,最初将时间确定在每年清明节。1928年,国民政府为纪念孙中山逝世三周年将植树节改为3月12日。新中国成立后的1979年,在邓小平提议下,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中国植树节。
植树节:
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
新森林法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商品林则由林业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以此来保护好各类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此外,新森林法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再办理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的采伐,按照《公路法》《防洪法》《城市绿化条例》等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