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