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碧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广大市民积极响应踊跃参加,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白云”“碧水净土”已不再是梦想。在这场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广大市民坚定信念,克服困难,识大局顾大体,树立环保理念,强化责任意识,为xx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春节期间,保护节日大气环境不受污染是每一个市民应尽责任和义务,如果固守旧习,燃放烟花爆竹,就会造成新的大气污染,这一定不是每一个xx人想看到的。为了保护xx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确保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春节,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xx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出春节期间在xx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真诚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做到:
一、文明过节从我做起。从不购买一串鞭炮、不燃放一枚烟花做起,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广场文化、读书阅报、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文明的方式来欢庆新春佳节。
二、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积极带头不购买及燃放烟花爆竹,决不能成为空气和噪声污染的制造者,同时要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共同营造文明过节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村)及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等都要加强对社会、职工、群众的广泛宣传教育,倡导自觉践行倡议。广大中小学生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小手拉大手,文明过春节”,凝聚起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四、欢迎举报严肃查处。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积极向辖区应急管理(安监)、公安机关、生态环境等部门举报,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视情给予两百元至两千元奖励。举报电话分别为:应急管理(安监)部门举报电话xx,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xx。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年只待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发展,多一些环保空间。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xx的空气会更加清新、xx的天空会更加蔚蓝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