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及中、重度残疾人。
2、在小区从事家政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县区、街道社区(城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利民理发、果蔬零售等小区服务型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职位不固定、上班时间不固定能够获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
3、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并在户籍所属县区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
如何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灵活就业人员到自己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城镇)社会保障部事务所,交验《身份证》,残疾人需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填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2、社保所审理相关材料后对申请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审,满足条件的,报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满足条件的,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对满足条件的下发批复。
3、社保所在收到批复后通知申请者,未获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