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国际申请提交时所用的语言是中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俄文或西班牙文,则该国际申请公布所用的语言同其被提交时所用的语言一样。倘若公布语言是中文、法文、德文、日文、俄文或西班牙,国际局将为发明的题目、摘要和国际检索报告(或第280段中所说的声明)提供英文译文,并将该译文包括在公布的小册子中。如果必要的话,国际局还提供发明名称和摘要的法文译文。发明名称和摘要将在电子形式的PCT公报中公布。
2、电子形式的PCT公报分别以英文版及法文版出版,因此所有的著录项目、发明名称、摘要以及小册子第一页中记载的图都将以上述两种文字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