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以及被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以及被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仍低于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以及被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以及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首个年度报告的,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同时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B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其A股、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4、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的,其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