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产假分为产前和产后假两部分。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8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的,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2、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尚未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由单位照发工资。
3、生育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项目包括检查费用、接生费用、手术费用、住院费和与生育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