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罕见病滥竽充数。很多公司将疯牛病、埃博拉病毒等发生概率极低的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对于国人可能发生的狂犬病自然不会纳入保障范围,但保险业协会只对常见25类重疾纳入保障范围,对其他重疾种类和定义没有规范要求。
2、轻疾缩水减少多次赔付可能。很多轻疾保50类甚至更多,但是不少公司对病因相近的几类疾病只能赔其中一个,减少多次赔付可能,即它们只对重疾其中一项手术承担保险责任,但该疾病可能需要进行多项手术。
3、轻重疾分组赔提高理赔门槛。重疾险中比较理想的情况是:轻疾不分组赔多;、重疾分组中将高发重疾单独划分赔多次,如癌症单独分组赔三次或者重疾不分组赔多次,但是很多重疾多次赔付产品,重疾分组赔付不是很有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