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火车时行李应该放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面。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中规定:
第五十条对旅客随身携带品应动员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面,并做到平稳牢固,不妨碍其他旅客乘坐或通行。
对旅客按《客规》规定携带少量带有危险性质的物品或佩带Q支、子弹乘车时,应告之妥善保管,避免发生意外。
乘坐火车携带行李的注意事项:
承运人与旅客、托运人、收货人因合同纠纷产生索赔或互相间要求办理退补费用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从下列日期起计算:
(1)身体损害和随身携带品损失时,为发生事故的次日;
(2)行李包裹全部损失时为运到期终了的次日;部分损失时为交付的次日;
(3)给铁路造成损失时,为发生事故的次日;
(4)多收或少收运输费用时,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