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餐饮生意的十大禁忌是:不聘请律师、设中央厨房、投资房地产、拉客人、请神秘客、从事影歌星或政治、怕缴税、迷信吉地、长袖善舞等。
1、餐饮业不聘请律师
按照规定,员工达300人应聘请1名律师;不过怕有了律师,员工遇到客诉都会推给律师处理,服务将大打折扣。
2、餐饮业别设中央厨房
因为没有中央厨房,可以培育出大量的厨艺人员;另外,多数消费者认为中央厨房观感不好,如果不设中央厨房能提高消费者对餐厅美味上的支持度。
3、不投资房地产
如果买店面,发现房地产比餐饮本业好赚,就会走偏,反而忽略本业。
4、股东别拉客人
因为关系有时而用尽,永续经营是靠实力,不是靠关系,没有人捧场是捧一辈子的;永续经营的方法,就是把服务做到好。
5、勿请神秘客
请神秘客监督餐厅质量,这样会影响店铺干部与总公司的信任度。
6、餐厅老板不从事影歌星或政治
因为歌星或政治家都高高在上走路有风,本质与服务业截然相反,做服务的,要把头低到地上,让客人有风才对。
7、别怕缴税
如果怕缴税,会萌生生意差一点、税可少缴一点的偏差心态,公司发展因此受限。
8、不设加盟店
餐饮业本身含有服务成分,加盟店最怕服务气氛不一样,反而影响品牌形象。
9、不迷信吉地
以科学角度挑店面,也不要找风水师看或挑日子,全球五百大企业很少有风水忌讳,应以科学是从。
10、勿长袖善舞
餐饮业者不需长袖善舞,关键应是服务好客人、照顾好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