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的春天,父亲有些反常,原来是军阀张作霖要来检查。一天,“我”和父亲在家中,突然,闯进一伙人,把“我们”带走了,在女拘留所里,“我”见了母亲和妹妹。十几天后的法庭上,和父亲匆匆见了一面,庭后,“我”、母亲还有妹妹被释放了。第二天的报纸上却写着“李大钊等昨日已执行绞刑”,“我”和母亲昏倒了,因为我们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昨天还好好的一个人,就已经执行绞刑了。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中国现代作家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一篇散文。主要讲述了1927年的春天,父亲有些反常,原来是军阀张作霖要来检查。一天,“我”和父亲在家中,突然,闯进一伙人,把“我们”带走了,在女拘留所里,“我”见了母亲和妹妹。十几天后的法庭上,和父亲匆匆见了一面,庭后,“我”、母亲还有妹妹被释放了。第二天的报纸上却写着“李大钊等昨日已执行绞刑”,“我”和母亲昏倒了,因为我们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昨天还好好的一个人,就已经执行绞刑了。
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记叙了李大钊同志在被捕前后和敌人作斗争的感人事迹,歌颂了李大钊同志忠于革命事业的伟大精神和在敌人面前坚贞不屈、大义凛然的高贵品质。
此文是回忆录,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革命者的李大钊对革命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也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