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始于隋朝,由隋文帝杨坚创立。为了能够加强皇权的统治,执政者用科举制度代替了原来的选拔制度。到了唐朝,科举制度逐渐完善,被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种类别。到了宋朝,科举制度出现改革,明确了考试时间,建立了防止徇私舞弊的系统,在考试内容上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明朝时期,科举制度进入鼎盛时期,考试被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乡试、会试和殿试。到了清朝,八股文取士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僵化,最终科举制度被统治者废除。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基本制度。科举考试通常分为地方上的乡试、中央的省试与殿试。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中央省试为“省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