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没成本,是指以往发生的,但与当前决策无关的费用。沉没成本常用来和可变成本作比较,可变成本可以被改变,而沉没成本则不能被改变。
沉没成本产生的原因主要有:策划或决策失误;前期调研、评估、论证工作准备不足,造成中途出问题而无法进行下去;危机处理能力不足或措施不当,使事态扩大及蔓延等。
沉没成本往往是由合作方或供应链的上游和下游中断合作引起的。减少沉没成本的方法是尽量避免决策失误,决策者要从技术、市场前景和发展方向等方面对项目做出准确判断。通过合资或双边契约确保交易的连续性,可以大大降低交易费用。
对于“沉没成本”,投资者应该是:“我不认为这种办法可以挽回损失。”而要避开这一误区,最好的方式是自问:如果手中没有这只股票或基金,或者另外给你一笔钱,你还会买它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最好卖了它,不能仅仅因为已经被套住了,为了“心理账户”上所谓的“摊低成本”,就作出“错上加错”的决定。对于一只股票或基金,如果它已经让你亏损太多,且短期内基本面没有改善迹象,与其盲目追加,换来无期限的望眼欲穿,不如快刀斩乱麻,接受“沉没成本”,重新选择标的,开始一段新的投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