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转县城学校可以转,只需要办完正常的转学手续就行了。需要在转入(转出)学校开转学证明,然后扫描电子版转学证明,最后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等待审核通过就可以转学了。
县城转县城学校可以转吗
县城转县城学校是可以转的,转学前需要办理正常的转学手续:
一、转入(转出)学校开转学证明:
1、首先要到即将转入(转出)的学校开转学证明,填好个人信息,最重要的是学籍管理网上面的新学号“以L开头”。
2、下载要在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处加注专学意见,并有教育部门加注专学意见。
二、扫描电子版转学证明:
1、用照相机或者扫描仪把转学证明扫描到电脑上,转换为jpg格式图片。
三、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
1、在转入学校找到学籍管理员,登陆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在学籍系统中单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找到转出学校,填上姓名即可发起申请。
2、在学籍系统中单击“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找到申请转学学生,并单击“审核”,通知转出学校对其审核,县教育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即完成了转学。
县城转县城学校需要哪些手续
一:需要证件有:户籍迁移证明、书面转学申请、转学联系单,带上监护人的身份证和转校人的身份证明。
二: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提出转学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三: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手续完备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