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的申请。除有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所谓特殊化妆品也是化妆品中的一个分支,是化妆品当中具有特殊功能的一类化妆品的总称。所谓特殊化妆品是相对于普通化妆品而言的。化妆品一般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两大类。特殊化妆品分为九个类别,分别包括: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脱毛类、美乳类、健美类、除臭类、祛斑类(新增美白)和防晒类,也就是俗称的九大类特殊化妆品。
特殊化妆品需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简称:CFDA)颁发的正规上市证明后方可合法销售和使用。CFDA针对国产特殊化妆品颁发的上市证明其载明的批准文号以“国妆特字G 4位年号 4位编号”为准,针对进口特殊化妆品颁发的上市证明其载明的批准文号以“国妆特进字J 4位年号 4位编号” 编写,以上批准文号在购买时请认清。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的申请。除有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外,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一)注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二)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已经修订,申请延续注册的化妆品不能达到修订后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有效期从4年延长到5年,延续时效从4个月到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