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封关是指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即货物尚处于海关监管之下的,从一个关区运往另一个关区办理海关手续时,须使用经海关登记备案的监管运输工具,并由起运地海关施封,由目的地海关开启封志。
2、在保税区或保税港区境内的货物享受保税的优惠政策,保税区建立之初各种设施或功能应该还不完善,等保税区建设完毕之后,封关就是可以使保税区正常行使各种优惠待遇或功能了,可以进行正常保税区进行的正常工作了。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bai陆地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9月份印发了《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要求,现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将逐步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新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一命名为综合保税区。
逐步统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监管模式。同时,结合实施《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实施方案》,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大中城市设立综合保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