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基层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在大学期间至少连续一年担任过校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班级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5、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
6、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7、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