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有住房如何解危,说明如下:
公有住房解危的方式主要有:适当补偿由住户自行到市场上购房解危、政府异地建设解危安置房供住户购买或租住解危、原地原样翻建或定点修缮解危等。就地修缮的,针对危房的危险程度采取翻建、大修或一般维修等方式。有主管单位的,由主管单位负责实施解危;无主管单位的,由市解危办负责推动实施。
相关说明:
针对市区公有住房中危房的不同情况,坚持以下原则:
(一)单位推动与住户申报相结合。由有关主管部门按危房的轻重缓急程度排出解危计划,在有关部门、单位的推动下,需要异地安置的,由危房户自行向房屋产权单位申报。必要时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危房鉴定证明的情况下,由有关部门、单位推动实施解危。
(二)解危与解困相结合。符合低收入住房保障范围的危房户解危时,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低收入家庭购房政策性补贴、廉租房租赁补贴或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