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板行为”指的是:“无明显目的的,不变的,以固定频率反复重复而无任何功能效果的简单行为。
它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大类:
刻板行为指明显地毫无目的的运动或以一种相似的方式不断重复的动作,例如,拍手、晃动身体、挥动手臂、手部和手指的动作等;
强迫行为指据某种规则或以往做事的方式重复或实施的行为,例如,以一种特定的顺序排列某些物品、门窗必须始终保持开着或关着、不断检查门窗、抽屉、数数等;
自伤行为指以一种相同的方式重复某些有可能造成身体伤害的行为动作,例如,撞击头部、拍打头部、咬自己的手臂或手以及其他对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
刻板行为是无意识的习惯性行为。它没有目的性,但呈现出比较“精确”的节奏规律。而且表现出机械感,仪式感,孩子在适应了这种无意义的节奏后如果刻板行为突然中断,有些孩子会大哭大叫,非常不适应。这就是需要训练的地方,专业的康复训练机构会根据不同孩子的年龄、能力水平、智力水平、认知方式等制定相应的训练方案。通过训练和孩子年龄的增长,认知力的提高,有些刻板行为会得到比较有效的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