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时辰时间分别是:子时:23~1点,丑时:1~3点,寅时:3~5点,卯时:5~7点,辰时:7~9点,巳时:9~11点,午时:11~13点,未时:13~15点,申时:15~17点,酉时:17~19点,戌时:19~21点,亥时:21~23点。
古代劳动人民把一昼夜划分成十二个时段,每一个时段叫一个时辰。十二个时辰以地支为名称,相传是根据12生肖中的动物的日常作息时间来命名各个时辰。
十二时辰制在西周时就已使用。汉代命名为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人定。又用十二地支来表示,以夜半二十三点至一点为子时,一至三点为丑时,三至五点为寅时,依次递推。
当钟表刚刚传入中国时,就有人把一个时辰叫做“大时”,新时间的一个钟点叫做“小时”。以后,随着钟表的普及,“大时”一词也就消失了,而“小时”却沿用至今。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采用公元纪年、月、日、时,同时又保留中国的阴历,公元记时,把一天分成24个时辰,比传统的十二个时辰小一倍,故称之为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