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张旭草书
唐代三绝,即:“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张旭草书”,这是唐朝文宗皇帝时向全国诏书御封的。
唐代三绝分别是“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张旭草书”;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素有“诗仙”、“诗侠”之称。李白赋诗多以抒情为主,是第一个真正能够广泛地从当时民间文艺和秦、汉、魏以来的乐府民歌吸收提高而形成本人独特风貌的诗人。在盛唐诗人中,王维、孟浩然长于五绝,王昌龄等七绝写得好,然而兼长五绝与七绝而并至极境的,只有李白一人。
李白赋诗多以抒情为主,是第一个真正能够广泛地从当时民间文艺和秦、汉、魏以来的乐府民歌吸收提高而形成本人独特风貌的诗人。他具有超异寻常的艺术天才和磅礴雄伟的艺术力量。一切可惊可喜、令人兴奋、发人深思的现象,无不尽归笔底。
裴旻,唐开元间人,其人舞剑亦被誉为唐代“三绝”之一绝。一个人的剑法能够与李白的诗歌,张旭的狂草相提并论,可见其技艺非常之高超。
据《独异志》载:“开元中,将军裴旻居母丧。诣道子(画圣吴道子),请于东都天宫寺画神鬼数壁,以资冥助。道子答曰:‘废画已久。若将军有意,为吾缠结。舞剑一曲。’庶因猛励,就通幽冥。旻于是脱去服,若常时装饰。走马如飞,左旋右抽,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漫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入,观者千百人,无不凉惊栗,道子于是援毫图壁,飒然风起,为天下之壮观。道子平生所画。得意无出于此。”
张旭,字伯高,一字季明,吴郡(江苏苏州)人。初仕为常熟尉,后官至金吾长史,人称“张长史”。为人洒脱不羁,豁达大度,卓尔不群,才华横溢,学识渊博。与李白、贺知章、李适之、李进、崔宗之、苏晋、焦遂称为饮中八仙。杜甫在《八仙歌》中写道:“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张旭是一位极有个性的草书大家,因他常喝得大醉,就呼叫狂走,然后落笔成书,甚至以头发蘸墨书写,故又有“张颠”的雅称。后怀素继承和发展了其笔法,也以草书得名,并称“颠张醉素”。又工诗,与贺知章、张若虚、包融号称“吴中四士”。
张旭的书法,始化于张芝、二王一路,以草书成就最高。他自己以继承“二王”传统为自豪,字字有法。他的楷书端正谨严。规矩至极,黄山谷誉为“唐人正书无能出其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