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请: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在当地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的贷款受理网点填写书面申请,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并配合贷款调查和审查。
2、初审:贷款受理网点对贷款申请及申请资料进行受理、调查、初审,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审核:当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审批的,将审批结果通知贷款银行。
4、签合同:贷款银行根据审批结论,与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如有)办理合同签署及其他相关手续。
5、核准:贷款银行确认办妥贷款相关手续,达到放款条件后,移交公积金中心进行核准。
6、放款:公积金中心核准通过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7、拿合同:贷款银行通知合同签订方领取合同。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到直属局服务窗口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商品房或单位集资建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二手房全部价款40%的首期付款银行凭条复印件2份;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50%的资金证明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各2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单各2份。